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制度 > 老庙一中教师培训奖惩制度

老庙一中教师培训奖惩制度

2010年03月26日 16:58:26 来源:滑县老庙乡第一初中 访问量:638

 

一、奖励条例

教师方面:

1、在培训期间,凡为推进教师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创新,研究并提出新的应急培训项目、新的培训形式,编制相应培训方案的专(兼)职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2、凡在培训中能理论联系实际,取得出色培训成果,受基层学校和教师欢迎的培训专(兼)职教师,予以奖励。

3培训专职教师有关教师培训工作的著述在报刊杂志发表,或在出版社发行的教师,予以奖励。

4培训专职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在省、哈市级以上有关部门交流或获奖的予以奖励。

学员方面:

5凡在培训过程中出满勤,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有明显提高并及时有效运用到教学实际中的学员,可授予优秀学员,并作为评选优秀教师的主要条件。

6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认真进行学习成绩、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并与工作成绩一起作为其晋级、评职和奖励的主要依据。

二、惩罚条例

教师方面:

1、培训专(兼)职教师不注重师德风范,不讲究工作方法,并造成不良影响者,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严重者调离岗位或解聘。

2、培训专(兼)职教师无故丢课缺课,而不能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者,予以批评教育。

3、培训专(兼)职教师教学工作不负责,不认真备课,不及时批阅作业或批阅不认真者,予以批评教育。

4、教师服务意识不强,班级管理不善,学员满意率不达标者予以批评警示和限期改正。

学员方面:

5、学员无故迟到、早退、缺勤者,予以批评教育。

6、学员学习态度不认真,不按时完成作业者,予以批评教育。

7、学员每次集中学习缺课超过1/3学时者,必须在下期培训时补上该学科学习时数和考核成绩,否则不记学分,视为该学科不及格,影响其结业。

8、学员培训后跟踪考评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并影响其晋级和评职。

编辑:郭红林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滑县老庙乡第一初中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滑县老庙乡第一初中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滑县老爷庙乡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